造型介紹:隨意創作。 最近在網站上貼圖〈復貼卡通圖跟色情文章〉不知道危法〈也非常後悔〉,就收到兩所警察局的網路防害風化,要到台北〈土城〉跟彰化〈溪湖〉作兩份筆錄,不知道有沒有併案。 就怕開兩次庭,判更重。 每年寒暑假,警政署都會執行「夏潔專案」,通告全國,由各地警察局執行。作為執行出版法工具之「夏潔專案」原本應該於出版法廢止時一併廢止,然而,今年夏潔專案因出版分級制度已開跑,警政署卻以配合新聞單位以「保護青少年免受色情污染、淨化青少年身心」為名,繼續執行「夏潔專案」,針對書店、租書屋、租片店業者進行突襲臨檢,並且還將「夏潔專案」的業績列入成果競賽。 「臺灣省中部地區小說漫畫書刊租售業者聯誼會」在陳情書中表示:『在這個「夏潔專案」的陰影下,許多業者(尤其是中部)每年被移送法辦,不只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,還要背負「妨害風化」的污名,而警察只要輕鬆到店裡吹冷氣,動員翻書──吹毛求疵的翻,只要翻到一小段模糊的字句,就全部查扣。…』 最近許多租書業者,因為配合出版分級制度設置限制級書區,反而被警方當作明知其為猥褻出版品仍予以公開陳列之證據移送,諸多租書業者深受其害。 在刑法235、兒少福利法、兒少條例29條與出版/網路分級辦法層層的惡法箝制之下,性言論的監控與收束日益嚴厲,不僅成人的言論空間遭到緊縮禁聲,更成就了一群為了拼績效而濫用法條的檢警人員。平均每年有將近兩千人因刑法235受害,尤其遭逢暑假期間,在網路上遭到警方以釣魚手法受害的人數便急速攀升;夏潔專案的執行,更讓全省零租售業者人心惶惶,無論限制級貼紙貼了沒,警方通通照樣下架查辦。而這些案件多半以緩起訴或可折抵的刑期結案,業者幾乎每年都變相被收取兩到三萬不等的「保護費」。 何謂刑法235 刑法235條規定,散布、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,或公然陳列,或以他法供人觀覽、聽聞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。意圖散布、播送、販賣而製造、持有前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,亦同。前二項文字、圖畫、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,不問屬於犯人與否(註),一律沒收。 註:不問屬於犯人與否,也就是說這些不管是不是你畫的、你寫的、你做的,都算在你的頭上...